為了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以教育部2021年初下發《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為依據,結合我校學生全寄宿的實際情況,經管理團研討,征求家長意見,制定《杭州鶯皇國泰教育集團國泰外語藝術學校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規定》。
1.小學部禁止學生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校園,要求家長每周親自接送。
2.初高中學生如家在外地,周末需攜帶手機自行回家者,需由監護人到校說明情況并填寫《手機使用申請表》,經學校批準后方可將將手機帶入校園,手機帶入校園后要第一時間主動交給班主任保管。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第一次發現未按規定攜帶手機或有同意書攜帶手機未及時上交者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發現按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取消評先評優資格,手機上交學校統一保管,學期結束時由家長來校領取。
3.學校小學部、中學部均提供公用IP電話供學生使用,家長應及時辦理校訊通卡,方便學生聯系。
4.學校教師發現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收交至班主任處或教務處;班主任發現本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代為保管并及時聯系家長。但教師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可以用激烈的方式強行收繳。
5.教務處、各年級段將不定期開展關于學生攜帶手機的檢查活動,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予以統一保管并同時告知家長,請求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進行有效管理;如在一學期內發現學生三次以上違規攜帶手機,學校有權要求家長將學生帶回家教育,對學生處以停課一周的處罰;如學生已經形成手機依賴,不能接受學校手機管理規定,學校有權給予記過等紀律處分,直至勸退。
6.學校春游、校慶、運動會等大型活動,如學生需使用手機,需得到家長許可并提前向班主任報備?;顒咏Y束,回校園后立即將手機上交班主任保管。
7.學生將手機交給班主任保管,班主任應認真登記品牌、型號,妥善保管學生手機;班主任不可利用保管學生手機之便利條件以任何方式獲得學生隱私,更不可傳播學生隱私。如因此引發不良后果,班主任承擔法律責任。
2021年3月29日
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規定告家長書回執單
班級 學生姓名 |
家長意見: 我對《杭州鶯皇國泰教育集團國泰外語藝術學校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規定》,完全知情并完全同意,愿意配合執行上述規定。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年 月 日 |